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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达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时间:2019-07-04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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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发布《达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达市安办〔2018〕号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公开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后修订工作已完成,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如果在具体实施中发现存在问题和不足之处,请及时提出修订意见。

附件:达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30

附件

达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05

1.1编制目的--------------------------------------  05

1.2编制依据--------------------------------------  05

1.3工作原则--------------------------------------  05

1.4事故等级划分---------------------------------- 07

1.5适用范围--------------------------------------  08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08

2.1组织体系---------------------------------------08

2.2职责-------------------------------------------09

2.2.1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09

2.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09

2.2.3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10

2.2.4专业处置工作组及职责------------------------ 14

2.2.5现场指挥部职责------------------------------ 16

2.2.6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职责-----------------------16

3 事故应急响应------------------------------------17

3.1事故报告---------------------------------------17

3.2应急响应---------------------------------------17

3.3启动预案---------------------------------------18

3.4相关部门应急响应-------------------------------18

3.5应急处置---------------------------------------18

3.6请求上级支援-----------------------------------20

3.7现场人员的安全防护-----------------------------20

3.8群众的安全防护---------------------------------21

3.9事故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21

3.10现场应急结束----------------------------------22

3.11应急恢复--------------------------------------22

4 信息发布、事故调查和总结评估--------------------22

4.1信息发布---------------------------------------22

4.2 事故调查--------------------------------------23

4.3 总结评估--------------------------------------23

5 保障措施----------------------------------------23

5.1装备保障---------------------------------------23

5.2队伍保障---------------------------------------23

5.3基础设施及信息保障-----------------------------23

5.4物资与运输保障---------------------------------24

5.5医疗卫生保障-----------------------------------24

5.6资金保障---------------------------------------24

5.7社会力量---------------------------------------25

6 培训与演练--------------------------------------25

6.1应急培训---------------------------------------25

6.2应急演练---------------------------------------25

7 奖惩措施----------------------------------------25

7.1奖励-------------------------------------------25

7.2责任追究---------------------------------------26

8 附则--------------------------------------------26

8.1预案管理与更新---------------------------------26

8.2本预案与其他预案的关系-------------------------27

8.3预案解释部门-----------------------------------27

8.4预案实施时间-----------------------------------2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应急救援机制,增强应对和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及时有效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  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达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达州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营救受伤人员,组织撤离或采取其他措施,有效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专家、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公众的作用。采用先进的检测、检验、监测手段、救援装备和技术手段,迅速控制事态,减少和消除危害后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和市安委会的组织协调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机制的职责。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事发地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单位必须果断、迅速地启动应急预案予以紧急应对,调集应急救援队伍,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有效处置,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切断事故灾害链,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同时,应按规定立即向上级政府报告事故情况。上级政府迅速对事故作出判断,决定应急响应行动。当未启动市级预案时,接报的市级有关部门应与当地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救援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和预案演练等工作,提高应急响应系统的整体救援处置能力。

1.4事故等级划分

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事故级别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1)特别重大事故: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的火灾、爆炸和泄漏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含失踪,下同)、或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转移10万人以上、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特别重大,事故态势发展特别严重。

(2)重大事故: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的火灾、爆炸和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人中毒、或5000~10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

(3)较大事故: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的火灾、爆炸和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9人死亡、或30~49人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的。

(4)一般事故: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的火灾、爆炸和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会影响的。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达州市行政区域内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处理等环节,因人为操作失误或设备缺陷等原因造成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组织体系

成立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总 指 挥: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市应急办、市环保局负责同志。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交巡警支队、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交运局、市质监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监委会、有关辖区人民政府、市应急救援支队、国网达州供电公司、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达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达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达州分公司、中国移动达州分公司、中国联通达州分公司。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9个专业处置工作组,办公地点设在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2.2职责

2.2.1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组织领导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2)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的实施工作,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意外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需要扩大救援时,负责向上级报告与申请。

(3)在全市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应急力量、物资和设备。

2.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市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传达应急指挥部命令、指示。

(2)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地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工作,开展市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演练。

(3)负责市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管理,及时掌握、分析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提出处置建议报市应急指挥部。收集、整理、报告事故应急救援期间相关情况、信息。

(4)协助总指挥进行紧急状态下各成员单位和应急小组间的协调。

2.2.3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1)市政府办公室: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必要时,组织政府事故相关新闻发布会。

(2)市应急办:承接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紧急情况下也可请示副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3)市安监局:负责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

(4)市经信委:负责应急救援有关物资组织与保障;负责组织有关抢险器材和物资的筹备;协调电力部门保障应急救援的电力输送与电力设施安全。

(5)市发改委:负责天然气长输管道的安全监管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事故的调查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事故发生地因燃气管网停气等因素对长输管线的影响。

(6)市公安局: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安全警戒和治安管控;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与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负责控制事故灾难直接责任人、管理负责人,第一时间收集、锁定相关事故证据;组织对遇难者进行身份确认;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7)市交警支队: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引导救援车辆进入事故现场。

(8)市消防支队:负责事故现场人员的搜救和事故现场灭火抢险工作,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与堵漏,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第一时间收集、锁定火灾事故的相关事故证据;组织开展火灾事故调查与火灾损失核定。

(9)市交运局:负责所辖区域道路和水上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通航水域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交通管制工作;负责人员转移运送、应急救援物资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参与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调查。

(10)市卫计委:负责危险化学品中毒、受伤人员的治疗与救护;确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会同事发地政府组织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11)市环保局:在检测能力和资质范围内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大气、水环境污染物的检测分析,出具应急检测报告,提出污染物处置建议;事故得到控制后对现场遗留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工作提出建议;参与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

(12)市气象局: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组织专业队伍,预测火势蔓延、有毒气体的扩散方向、速度和范围等;参加雷电引起的爆炸、火灾、人员伤亡等事故的调查、鉴定和评估。

(13)市质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提出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对涉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14)市住建局:指导事故中相关建设工程、建筑物的应急救援并提供技术支持;对事故中受损建筑物进行评估和鉴定;指导涉及城市燃气设施的应急救援并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提供事故影响区域内下水、气管网情况;督促指导自来水公司及时修复事故发生地的自来水供应。

(15)市民政局:参照《达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工作职责,做好相关救助工作。

(16)市财政局:为市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17)市监委会:参与救援物资、救灾资金的处理监督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8)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新闻单位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及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工作;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19)电力、水务、燃气和通信部门:各基础电信、燃气运营企业负责修复损坏电信、燃气设施。供电、供水公司负责提供事故现场应急用电、用水支持,指导、协助事故单位修复损坏的电力、水利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供水和供气。

(20)其他有关部门:服从市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配合做好事故的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21)辖区政府(管委会):启动本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应急处置工作。积极引导上级救援队伍抵达现场,主动报告当前应急处置相关情况,接受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全力开展救援和后勤保障工作。

2.2.4专业处置工作组及职责

(1)综合协调组:以市安监局、市应急办为主,组长由市安监局负责人担任。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工作;通知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召开事故应急救援现场会议,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达州市政府(市应急办、市安委会)报告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情况。

(2)医疗救护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医护人员组成,由市卫计委负责。

(3)事故救援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应急处置、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该组由市消防支队、市质监局、企业消防抢险队伍和技术专家组成,由市消防支队负责、市应急救援支队协助。

(4)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方案,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集合点、疏散人员的保障服务等。该组由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市交通局、相关辖区政府(管委会)及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组成,由市公安局负责。

(5)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市公安局及相关安全保卫人员组成,由市公安局负责。

(6)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该组由市经信委、市交通局、市民政局、辖区政府(管委会)及事故单位等单位组成,由市经信委负责。

(7)环境保护组:在检测能力和资质范围内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环保部门尚无检测能力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检测,出具检测报告,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和市环保局负责。

(8)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市安委会专家组成员组成,由市安监局负责。

(9)宣传报道组:

负责事故救援情况的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对事故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和对外发布信息。该组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安委会办公室组成,由市委宣传部负责。

2.2.5现场指挥部职责

现场指挥部由市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事发地政府(管委会)负责人、参与救援单位的负责人及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专家组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救援方案的确定和实施;指挥、调动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事态及救援情况;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

2.2.6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职责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按照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保证应急投入,做好应急准备。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先期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在上级救援队伍抵达后,主动报告应急救援处置情况并接受统一指挥,为现场指挥部提供事故现场及周边情况,按照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全力配合开展救援工作。

3 事故应急响应

3.1事故报告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值班负责人,情况危急时,可直接拨打119、120、110和报告安监12350、质监局;单位值班负责人要立即报当地政府、安监局、质监局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当地政府和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政府应急办和市安委办。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单位名称、地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类别(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危险化学品名称、初步认定的事故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固体、液体、气体)、数量、危害的形式;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可能波及影响范围(企业、居民区、重要设施等);已经采取的措施、事故险情能否控制;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3.2应急响应

市应急办、市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核实情况,对事故的严重程度作出初步判断,请示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决定启动预案,由指挥部办公室立即下达应急救援命令,各应急成员单位迅速作出应急响应。

3.3启动预案

当所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市应急指挥部执行如下程序:

(1)市应急办立即通知各专业处置工作组、相关成员单位,市安监局立即通知有关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救援。

(2)组建现场指挥部,确定现场指挥部成员;组织各专业处置工作组开展救援;

(3)调动有关装备、物资支援现场救援,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交通、电力、通信、物资、气象、环保等支援工作。

3.4相关部门应急响应

本应急预案启动并下达应急救援命令后,市安监、公安、消防、环保、卫生、交通等成员单位应当立即赶赴现场,依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组织实施现场救援,不得拖延、推诿。所在辖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都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危害,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3.5应急处置

现场指挥部组织各专业处置工作组按照分工开展救援,现场求援具体方案参照《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救援与处置基本程序》(见附件4)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方案要点》(附件5)制定和实施。

应急处置注意事项:

(1)事故现场抢救应以人为本,遵循“安全第一、救人为主、减少损失、先控制、后处置”的原则;

(2)现场指挥和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应保持良好的通信联系;易燃、易爆危险物质泄漏的救援,防止一切点火源,应使用防爆型器材;应急救援人员不得穿带钉的鞋和化纤衣物,手机应关闭等;

(3)对有毒物质泄漏的救援,必须使用正压自给式防毒面具;对皮肤有危害的物质,必须穿全封闭化学防护服、戴防护手套;

(4)事故区域(事故核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域和事故影响区域)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警戒范围,并有明显的警戒标志;

(5)按照国家规定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进行记录、拍照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物件;

(6)车辆应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行驶和停放;

(7)事故发生初期, 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 防止事故的扩大,并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8)专家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情况做出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建议,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事故调查并提出防范措施;

(9)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以及场地占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服从应急救援的大局,不得阻拦或拒绝。

3.6请求上级支援

当本市的救援力量及装备不能使危险化学品事故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指挥部应立即向四川省政府办公厅、省安监局报告,请求给予紧急支援。

在上级救援组织领导到场后,由现场总指挥负责向上级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开展情况,并在上级的统一指挥下继续开展救援工作。

3.7现场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指挥部应对事发地现场侦察、探测、检测的危险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科学确定事故核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域和事故影响区域,保证足够安全距离,加强个体防护,保障现场应急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必要时,要对应急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短暂培训后,再开展救援行动。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及其引发物质的不同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相关不进入重度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护手套、防化靴等;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防酸碱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同时做好现场毒物的洗消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材。

3.8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取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自我防护。按照疏散方案快速、安全撤离相关人员。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撤出到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

3.9事故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指挥部组织技术力量对现场事故规模、影响边界及气象条件,水体、空气、土壤中爆炸性物质或毒物的种类和浓度,受损建筑等进行监测,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

3.10现场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报请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组织疏散居民返回居住地。危险化学品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

3.11应急恢复

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上级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后,各参与应急救援的机构、组织、部门、队伍及有关人员,投入救援的车辆、装备、设施、设备,消耗的救援物品、药剂及损坏物品等,要尽快恢复、补充、维修,恢复正常应急状态。

4.信息发布、事故调查和总结评估

4.1信息发布

市委宣传部会同市政府办、安监局、公安局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新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指导拟订发布的内容、范围和方式,经指挥部负责人审定后组织发布。必要时,应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各新闻媒体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4.2 事故调查

按照市政府部署安排,由市安监局牵头按程序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4.3 总结评估

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现场应急指挥部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和预案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市应急指挥部。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研究汲取事故应急救援的经验与教训,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有针对性的完善和补充。保险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对参加保险的企业或人员及时开展各项保险理赔工作。

5.保障措施

5.1装备保障

市应急指挥部指导、协调专业应急救援装备调配,实现资源共享。各地、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建立必要的救援物资储备。

5.2队伍保障

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建立以公安消防部队、市危险化学品救援大队为骨干的应急队伍;化工企业依法组建和完善专(兼)职救援队伍;各地、各有关部门应掌握区域内所有应急救援队伍资源信息,并督促检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准备情况。

5.3基础设施及信息保障

交通、电信、供电、供水、供气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逐步形成并不断提升快速恢复被损坏道路、水、电、气、通信等设施的能力,保证应急指挥通讯系统畅通,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灾后恢复。必要时可紧急调用或征用其他部门和社会通讯设施,确保指挥信息畅通。

5.4物资与运输保障

根据救援需要,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下,保证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实现快速、及时供应到位。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相应救灾物资的生产调拨、紧急供应和运输保障。

5.5医疗卫生保障

卫计部门要全面掌握医疗资源信息,尤其是专科救治方面的资源信息,其中包括危险化学品中毒、灼伤等救治机构的数量、可用病床、技术力量和水平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应急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等的监督管理,保证所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掌握抢救、消毒、解毒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供应来源。

5.6资金保障

化工企业应当做好应急救援与监控必要的资金准备。事故责任单位暂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以及应急管理(日常办公、演练、应急物资储备和动力储备)所必需的专项资金,由市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5.7社会力量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现场指挥部可调动事发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和志愿者配合应急救援工作。

6.培训与演练

6.1应急培训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或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培训。市有关部门组织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6.2应急演练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或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综合演练。各专业应急机构、各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市应急指挥部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演练。应急演习可采用桌面推演、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等形式。

7.奖惩措施

7.1奖励

在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2责任追究

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责任追究。

(1)不按照规定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拒绝承担事故灾难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故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5)有其他对事故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以及外地发生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需根据事故教训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时,由市安监局组织修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修订后的预案应按照预案发布程序重新发布。

8.2本预案与其他预案的关系

本预案为《达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下的市级专项预案。

当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等次生灾害时,本预案与达州市各种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启动。

当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涉及危险化学品时,以相应预案为主,本预案为辅,根据现场情况部分实施。

当本预案的上级预案启动时,本预案服从于上级预案。

8.3预案附件

(1)应急组织指挥结构示意图

(2)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通讯录

(3)应急救援专家组人员名单

(4)《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救援与处置基本程序》

(5)《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8.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8.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通讯录

总指 挥:何 政 市政府副市长 电话:

副总指挥:石卫东市政府副秘书长 电话:18008188608

王 建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电话:13982893111

周嘉荃市应急办主任 电话:13568345345

刘  涛 市环保局局长 电话:13989160012

成 员:

蔡飞舟  市委宣传部副主任 电话:  15082897622

彭玮 市安监局副局长 电话:  13882873456

许高山 市公安局副局长 电话:  18081530060

郑生权 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电话:13982847798

贺长忠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电话:13882818999

何 冰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电话:13882885366

杨晓东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电话:13882845493

王国庆 市卫计委副主任 电话:18982850999

蒋 波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电话:13980195525

陈 林 市质监局副局长 电话:13882882111

刘 杰 市住建局副局长 电话:13568188133

杨 培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电话:18080683333

陈泽健  市监委会 副主任 电话:13700926601

徐洪刚  市气象局 副局长 电话:18982801237

张登全 市民政局副局长 电话: 13882853333

邓发成 市财政局 副局长 电话: 13508250539

尹东胜 市应急救援支队支队长 电话: 15882976777  

王 涛 国网达州供电公司总经理 电话: 18281122057

卢辉 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电话: 13982800000

唐 军  达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电话: 13908242088

何 勇  达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电话: 18381981953

王映忠 中国电信达州分公司总经理 电话: 18982895168

周林波 中国移动达州分公司总经理 电话:  13982850202

顾军涛 中国联通达州分公司总经理 电话:  18602896688

附件3

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专家组成员名单

姓名

技术职称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冯忠平

注册安全工程师

通川区安监局

13388203973

何 泉

高级工程师

中石油达州分公司

13982839588

桂 永

注册安全工程师

达州汇鑫能源

18980198277

刘远飞

注册安全工程师

注册消防工程师

达州钢铁集团

气体厂

13002853480

覃 川

注册安全工程师

中石化达州分公司

18782800337

王春晖

注册安全工程师

福达焦化

13558528060

刘 平

高级工程师

达州华润燃气

13882830163

吴映忠

注册安全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达兴能源

13982800089

熊将君

高级工程师

达兴能源

13795964530

宋鸿仁

注册安全工程师

瓮福达州化工

18282915996

刘学军

注册安全工程师

威顿达州化工

18282923896

王春成

高级工程师

中石化川渝管理处

18982887055

桂 巍

注册安全工程师

中石化川渝管理处

18090928586





附件4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救援与处置基本程序

一、防护

根据根据事故现场所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划定的危险区域,确定相应的防护等级,全部进入防护区的相关人员必须按相应防护标准采取相关防护措施。

二、询情

(一)遇险人员情况;

(二)容器储量、泄漏量、泄漏时间、部位、形式、扩散范围;

(三)周边单位、居民、地形、电源、火源等情况;

(四)消防设施、工艺设施、到场人员处置意见。

三、侦检

(一)搜寻遇险人员;

(二)使用检测仪器测定泄漏物资、浓度、扩散范围;

(三)测定风向、风速等气象数据;

(四)确认设施、建筑物险情及可能引发爆炸燃烧的各种危险源;

(五)确认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六)确定攻防线路、阵地;

(七)现场及周边污染情况。

四、警戒

(一)根据询情、侦检情况确定警戒区域;

(二)将警戒区域划分为重危区、中危区、轻危区和安全区,并设立警戒标志,在安全区视情设立隔离带;

(三)合理设置出入口,严格控制各区域进出人员,车辆、物资,并进行安全检查,逐一登记。

五、救生

(一)组成救生小组,携带救生器材,迅速进入危险区域;

(二)采取正确的救助方式,将所有遇险人员移至安全区域;

(三)对救出人员进行登记,标识和现场急救;

(四)将伤情较重者送交医疗急救部门救治。

六、控险

(一)启用单位喷淋,泡沫,蒸汽等固定,半固定灭火设施;

(二)设置水幕或屏风水幕墙,稀释,降解泄漏物的浓度,或设置蒸气幕;

(三)根据现场泄漏情况,研究制定堵漏方案,并严格按照堵漏方案实施;

(四)转移较危险的储罐(瓶)。

(五)几种特殊化学品的火灾扑救注意事项:

1、扑救液化气体类火灾,切忌盲目扑灭火势,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必须保持稳定燃烧,否则大量可燃气体泄漏出来与空气混合,遇着火源就会发生爆炸。

2、对于暴炸物品火灾,切忌用沙土盖压,以免增加爆炸物爆炸时的威力,另外扑救爆炸物品堆垛火灾时,水流应采用吊射,避免强力水流直接冲击堆垛,以免堆堵倒塌引起再次爆炸。

3、对于遇湿易燃物品火灾,绝对禁止用水,泡沫,酸碱等湿性灭火剂扑救。

4、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的火灾比较复杂,应针对具体物质具体分析。

5、扑救毒害品和腐蚀品的火灾时,应尽量使用低压水流或雾状水,避免腐蚀品、毒害品溅出,遇酸类或碱类腐蚀品最好调制相应的中和剂稀释中和。

6、易燃固体、自燃物品一般都可用水和泡沫扑救,只要控制住燃烧范围,逐步灭火即可。但有少数易燃固体,自燃物品的扑救方法比较特殊。

七、救护

(一)现场救护

1、将染毒者迅速撤离现场,转移到上风方向上或侧上风方向空气无污染的地区;

2、有条件时应立即进行呼吸道和全身防护,防止继续吸入染毒;

3、对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采取心肺复苏措施,并给予氧气;

4、立即脱去被污染者的服装,皮肤污染者,用流动清水或肥皂水彻底冲洗,眼睛污染者,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二)使用特效药物治疗;

(三)对症治疗;

(四)严重者送医院观察治疗。

八、洗消

(一)在危险区域安全区交界处设立洗消站;

(二)洗消的对象。

1、轻度中毒的人员;

2、重度中毒人员在送医院治疗之前;

3、现场医务人员;

4、消防和其它抢险人员以及,群众互救人员;

5、抢救及染毒面具。

(三)使用相应的洗消药剂;

(四)洗消污水的排放,必须经过环保部门的监测,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九、清理

(一)少量残液用干砂土、水泥粉,煤灰,干粉等吸附,收集后作技术处理或视情倒至空旷地方掩埋,在污染地面上撒上中和或洗涤剂浸洗,然后用大量直流水清扫现场,特别是低洼、沟渠等处,确保不留残液;

(二)现场环境监测合格后,清点人员、车辆及器材;

(三)撤除警戒,做好移交,安全撤离。
















附件5         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方案要点:要做到“一防二撤三洗四治”。

1、防护:呼吸防护,在确认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应该马上用手帕、餐巾纸、衣物等随手可及的物品捂住口鼻。手头如有水和饮料,最好把手帕、衣物等浸湿。最好能及时佩戴防毒面具和防毒口罩。皮肤防护,尽可能戴上手套,穿上雨衣、雨鞋等,或用床单、衣物遮住裸露的皮肤。如已有防化服等防护装备,要及时穿上。眼睛防护,尽可能戴上防护眼镜等。食品检测,事故及周边地区的食品和水源不可以随便动用,必须检测无害后方可食用。

2、撤离:判断毒源与风向,沿着上风或测风路线,远离毒源的方向撤离现场。

3、洗消:达到安全地点后,要及时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流动的水来冲洗身体,特别是曾经裸露的部分,防止皮肤浸入中毒。

4、救治:迅速打120,将受伤人员及时送医院救治。受伤人员在等待救援时应保持平静。

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1)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时,应该注意安全防护,进入现场救援人员必须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必须做到:

A: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区应该严格禁止火种、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立即在周边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撤离。

B:如果泄漏物是有毒有害的,应该使用专用的防护服、隔绝式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立即在事故中心区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C:应急处理时严格禁止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水炮掩护。

(2)泄漏源控制关闭阀门、停止作业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局部停车、减负荷运行等。堵漏时,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断堵住泄漏处。

(3)泄漏物的处理

A: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贮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

B: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C:收容:对于大型泄漏,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D: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处理。

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先控制,后消灭,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灭火战术。

(2)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3)进行火情侦查,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的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4)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险化学品及燃烧产物是否有毒。

(5)正确选择最适当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6)对有可能发生爆炸、暴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

(7)火灾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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