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部署,宣汉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等部门,成功查处两起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案件,有力震慑了烟花爆竹领域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2026年1月17日,接群众举报,宣汉县应急管理局和宣汉县公安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核查中发现,当事人张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于蒲江街道办永安社区一民房非法储存各类烟花爆竹共计192件,已销售12件、违法所得600元。2026年1月24日,接群众举报,宣汉县应急管理局和宣汉县公安局执法人员,在蒲江街道办谢生坝一民房查处各类非法烟花爆竹共计758件。据初步调查,该批烟花爆竹系曾某某私自购入储存该地,时值烟花爆竹旺季想从中牟利。县公安局对两起案件当事人做出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县应急局对涉案的非法烟花爆竹依法予以扣押,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下一步,宣汉县应急管理局将持续加强多部门联动执法,加大对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