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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6-28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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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  知

(达市安办〔2018〕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中央、省、市领导指示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河北张家口“11.28”化工爆炸、河南商丘“12.17”火灾、重庆逢春煤矿“12.15”运输、四川乐山“6.18”公交车爆炸等事故、事件的惨痛教训,切实做好岁末年初,特别是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明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分析研判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岁末年初一直是安全生产的重点时段,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企业抢工期、赶进度、增效益意愿强烈,加上冬季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判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根据天气情况、人流物流趋势、经济形势等特点,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任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加强应急值守、强化监测预警,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在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期间,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景点景区、大型活动、宗教场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为重点,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安全巡查,确保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自身实际,狠抓交通运输、煤矿、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工贸、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高危和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督促本行业领域企业抓好落实。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本单位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研判风险点,制定落实切实可行的措施,狠抓隐患排查治理,抓好对员工的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安全生产行为。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突出岁末年初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点位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企业,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


四、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对在此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格处罚。要严厉打击瞒报谎报行为,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健全事故挂牌督办、约谈、警示等制度,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事故,一律实行提级调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典型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


五、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特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和全社会有效防范应对。要认真做好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储备,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上报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组织力量科学妥善处置,确保社会稳定。


六、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


各地、各部门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短信、微信、微博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要充分发挥12350安全生产举报热线作用,逐一核实举报事项,依法奖励举报人,保护举报人权益。要大力宣传冬春两季安全用电、用气、动火以及安全乘车、乘船、乘机和其他交通安全知识,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意识。要及时向社会曝光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


 


 


                    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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