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动态>安全生产
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达州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时间:2019-07-04 00:00:00 来源:
【字体:
打印

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发布《达州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烟花爆竹应急管理,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州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公开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后修订工作已完成,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如果在具体实施中发现存在问题和不足之处,请及时提出修订意见。

 

附件:达州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108


附件

 

达州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5

1.1编制目的··························································································· 5

1.2编制依据··························································································· 5

1.3工作原则··························································································· 5

1.4事故等级划分······················································································ 7

1.5适用范围··························································································· 8

2组织体系及职责····················································································· 8

2.1组织体系··························································································· 8

2.2职责································································································· 9

2.2.1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9

2.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9

2.2.3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10

2.2.4专业处置工作组及职责······································································· 13

2.2.5现场指挥部职责··············································································· 14

2.2.6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职责······································································· 14

3事故应急响应······················································································· 15

3.1事故报告·························································································· 15

3.2应急响应·························································································· 15

3.3启动预案·························································································· 15

3.4相关部门应急响应··············································································· 16

3.5应急处置·························································································· 16

3.6请求上级支援···················································································· 17

3.7现场人员的安全防护············································································ 18

3.8群众的安全防护·················································································· 18

3.9事故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18

3.10现场应急结束··················································································· 18

3.11应急恢复························································································· 19

4信息发布、事故调查和总结评估································································ 19

4.1信息发布·························································································· 19

4.2事故调查·························································································· 19

4.3总结评估·························································································· 19

5保障措施···························································································· 20

5.1装备保障·························································································· 20

5.2队伍保障·························································································· 20

5.3技术保障·························································································· 20

5.4基础设施及信息保障············································································ 20

5.5物资与运输保障·················································································· 21

5.6医疗卫生保障···················································································· 21

5.7资金保障·························································································· 21

5.8社会力量·························································································· 21

6培训与演练························································································· 21

6.1应急培训·························································································· 22

6.2应急演练·························································································· 22

7奖惩措施···························································································· 22

7.1奖励································································································ 22

7.2责任追究·························································································· 22

8附则·································································································· 23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23

8.2本预案与其他预案的关系······································································ 23

8.3预案解释部门施时间············································································ 23

 

 

 

 

 


 

达州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提高政府保障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处置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烟花爆竹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幸福达州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环境。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达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达州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援管理与应急救援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做到科学救援与安全处置,防止和减少事故危害。

1.3.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燃。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为主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

1.3.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安委会的组织协调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烟花爆竹应急管理体制。鉴于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特殊性,烟花爆竹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为主,并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地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挥、指导、督促、协调、救助作用。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切实做好第一时间的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

1.3.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加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1.3.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积极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工作,为应对突发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提供保障。

1.3.6快速反应,协同应对。贯彻落实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公安、武警、消防、预备役部队等力量在处置突发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中的骨干作用,充分发挥当地政府、社区、企业及人民群众的应急救援基础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

1.3.7依靠科学,提高素质。依靠科技,依法依规。采用先进的应急处置技术装备和妥善有力的技术手段、方案,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以及相关科研单位、检测机构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故。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4事故等级划分

烟花爆竹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以下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4.1特别重大烟花爆竹事故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烟花爆竹事故。

1.4.2重大烟花爆竹事故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烟花爆竹事故。

1.4.3较大烟花爆竹事故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烟花爆竹事故。

1.4.4一般烟花爆竹事故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烟花爆竹事故。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行业领域的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超出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急处置能力的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需要市政府或市安委会处置的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鉴于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以瞬间爆炸为主要事故形态出现,市级应急预案更多适用于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后期救援处置工作。先期应急救援处置必须依靠企业和当地政府的有力组织实施。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1.组织体系

成立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挥: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市应急办、市环保局负责同志。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交巡警支队、市经信委、市卫计委、市交运局、市质监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监委会、有关辖区人民政府、市应急救援支队、国网达州供电公司、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达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达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达州分公司、中国移动达州分公司、中国联通达州分公司。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9个专业处置工作组,办公地点设在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2.职责

2.1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组织领导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2)根据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的实施工作,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意外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需要扩大救援时,负责向上级报告与申请。

3)在全市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应急力量、物资和设备。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市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传达应急指挥部命令、指示。

2)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地做好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开展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3)负责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管理,及时掌握、分析全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提出处置建议报市应急指挥部。收集、整理、报告事故应急救援期间相关情况、信息。

4)协助总指挥进行紧急状态下各成员单位和应急小组间的协调。

2.3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1)市政府办公室: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必要时,组织政府事故相关新闻发布会。

2)市应急办:承接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紧急情况下也可请示副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3)市安监局:负责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4)市经信委:负责应急救援有关物资组织与保障;负责组织有关抢险器材和物资的筹备;协调电力部门保障应急救援的电力输送与电力设施安全。

5)市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安全警戒和治安管控;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与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负责控制事故灾难直接责任人、管理负责人,第一时间收集、锁定相关事故证据;组织对遇难者进行身份确认;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6)市交警支队: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引导救援车辆进入事故现场。

7)市消防支队:负责事故现场人员的搜救和事故现场灭火抢险工作,做好易燃、易爆物质相关设备、容器、场所的隔离防护;第一时间收集、锁定火灾事故的相关事故证据;组织开展火灾事故调查与火灾损失核定。

8)市交运局: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9)市卫计委:负责受伤人员的治疗与救护;确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会同事发地政府组织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10)市环保局:在检测能力和资质范围内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大气、水环境污染物的检测分析,出具应急检测报告,提出污染物处置建议。

11)市气象局: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组织专业队伍,预测火势蔓延方向、速度和范围等;参加雷电引起的爆炸、火灾、人员伤亡等事故的调查、鉴定和评估。

12)市质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及相关设备的质量技术分析鉴定,并提交相应技术报告。

13)市住建局:指导事故中相关构建筑物的应急救援处置并提供技术支持;对事故中受损建筑物进行评估和鉴定;负责提供事故影响区域内地下水、气管网情况;督促指导自来水公司及时修复事故发生地的自来水供应。

14)市民政局:参照《达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工作职责,做好相关救助工作。

15)市财政局:为市级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16)市监委会:参与救援物资、救灾资金的处理监督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7)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新闻单位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及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工作;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18)电力、水务、燃气和通信部门:各基层电信、燃气运营企业负责修复损坏电信、燃气设施。供电、供水公司负责提供事故现场应急用电、用水支持,指导、协助事故单位修复损坏的电力、水利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供水和供气。

19)其他有关部门:服从市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配合做好事故的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20)辖区政府(管委会):启动本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应急处置工作。积极引导上级救援队伍抵达现场,主动报告当前应急处置相关情况,接受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全力开展救援和后勤保障工作。

2.4专业处置工作组及职责

1)综合协调组:以市安监局、市应急办为主,组长由市安监局负责人担任。负责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工作;通知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召开事故应急救援现场会议,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达州市政府(市应急办、市安委会)报告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情况。

2)医疗救护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医护人员组成,由市卫计委负责。

3)事故救援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救援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危险物质和设备容器的隔离与转移等工作。该组由市消防支队和技术专家组成,由市消防支队负责、市应急救援支队协助。

4)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烟花爆竹火灾、爆炸事故可能波及区域人员进行疏散。该组由市公安局、相关辖区政府(管委会)组成,由市公安局负责。

5)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该组由市公安局及相关安全保卫人员组成,由市公安局负责。

6)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该组由市经信委、市交通局、市民政局、辖区政府(管委会)及事故单位等单位组成,由市经信委负责。

7)环境保护组:负责对事故区域的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和市环保局负责。

8)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市安委会专家组成员组成,由市安监局负责。

9)宣传报道组:负责事故救援情况的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对事故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和对外发布信息。该组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安委会办公室组成,由市委宣传部负责。

2.5现场指挥部职责

现场指挥部由市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事发地政府(管委会)负责人、参与救援单位的负责人及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专家组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救援方案的确定和实施;指挥、调动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事态及救援情况;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

2.6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职责

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应按照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保证应急投入,做好应急准备。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先期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在上级救援队伍抵达后,主动报告应急救援处置情况并接受统一指挥,为现场指挥部提供事故现场及周边情况,按照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全力配合开展救援工作。

3事故应急响应

3.1事故报告

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值班负责人,情况危急时,并可直接拨打119120110和报告安监12350;单位值班负责人要立即报当地政府、安监局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当地政府和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政府应急办和市安委办。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单位名称、地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类别(火灾、爆炸、垮塌等);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可能波及影响范围(企业、居民区、重要设施等);已经采取的措施、事故险情能否控制;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3.2应急响应

市应急办、市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核实情况,对事故的严重程度作出初步判断,请示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决定启动预案,由指挥部办公室立即下达应急救援命令,各应急成员单位迅速作出应急响应。

3.3启动预案

当所发生的烟花爆竹事故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市应急指挥部执行如下程序:

1)市应急办立即通知各专业处置工作组、相关成员单位,市安监局立即通知有关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救援。

2)组建现场指挥部,确定现场指挥部成员;组织各专业处置工作组开展救援;

3)调动有关装备、物资支援现场救援,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交通、电力、通信、物资、气象、环保等支援工作。

3.4相关部门应急响应

本应急预案启动并下达应急救援命令后,市安监、公安、消防、卫生、交通等成员单位应当立即赶赴现场,依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组织实施现场救援,不得拖延、推诿。所在辖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都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危害,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3.5应急处置

现场指挥部组织各专业处置工作组按照分工开展救援。现场应急处置应注意:

1)事故现场救援应以人为本,遵循安全第一、救人为主、减少损失、先控制、后处置的原则。

2)现场指挥和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应保持良好的通信联系;在有黑火药、烟火药及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的场所严禁使用手机、手持喇叭等非防爆电话、器材进行通讯联络。

3)对黑火药、烟火药及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的抢险处置,应防止如明火、碰撞火花、电气火花、静电、高温、自然物质等一切点火源,严禁摔打、撞击、挤压等危险行为,应使用防爆型器材;应急救援人员不得穿带钉的鞋和化纤衣物,手机应关闭等。

4)所有抢险救援人员必须加强个体防护,在对具有爆炸、燃烧危险的抢险作业与紧急处置时,必须穿戴隔爆、阻燃型防护服,并采取23人为一组轮换工作制,严禁多人同时参与。

5)事故区域(事故核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域)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警戒范围,并有明显的警戒标志;

6)按照国家规定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进行记录、拍照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物件;

7)车辆应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行驶和停放;

8)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按照企业应急预案积极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及灾害的扩大。并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9)专家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情况做出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建议,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事故调查并提出防范措施;

10)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以及场地占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服从应急救援的大局,不得阻拦或拒绝。

3.6请求上级支援

当本市的救援力量及装备不能有效控制事故灾害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指挥部应立即向四川省政府办公厅、省安监局报告,请求给予紧急支援。

在上级救援组织领导到场后,由现场总指挥负责向上级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开展情况,并在上级的统一指挥下继续开展救援工作。

3.7现场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指挥部应对事发地现场侦察、探测、检测的危险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科学确定事故核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域,保证足够安全距离,加强个体防护,保障现场应急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必要时,要对应急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短暂培训后,再开展救援行动。

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材。

3.8群众的安全疏散、转移

对处于可能发生爆炸危险区域的群众,应迅速组织群众疏散、转移。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爆炸波及区域。

3.9事故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指挥部组织技术力量对现场事故破坏规模、影响边界、爆炸性物质数量和受损建筑等进行侦检,综合分析评价,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影响。

3.10现场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险情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报请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组织疏散群众返回居住地。烟花爆竹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

3.11应急恢复

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上级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后,各参与应急救援的机构、组织、部门、队伍及有关人员,投入救援的车辆、装备、设施、设备,消耗的救援物品、药剂及损坏物品等,要尽快恢复、补充、维修,恢复正常应急准备状态。

4.信息发布、事故调查和总结评估

4.1信息发布

市委宣传部会同市政府办、安监局、公安局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新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指导拟订发布的内容、范围和方式,经指挥部负责人审定后组织发布。必要时,应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各新闻媒体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4.2事故调查

按照市政府部署安排,由市安监局牵头按程序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4.3总结评估

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现场应急指挥部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和预案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市应急指挥部。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研究汲取事故应急救援的经验与教训,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有针对性的完善和补充。保险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对参加保险的企业或人员及时开展各项保险理赔工作。

5.保障措施

5.1装备保障

市应急指挥部指导、协调专业应急救援装备调配,实现资源共享。各地、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建立必要的救援物资储备。

5.2队伍保障

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建立以公安消防部队、市应急救援支队为骨干的应急队伍;企业依法组建和完善专(兼)职救援队伍;各地、各有关部门应掌握区域内所有应急救援队伍资源信息,并督促检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准备情况。

5.3技术保障

成立市烟花爆竹安全专家组。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组织烟花爆竹有关专家对事故发生、发展进行分析、评价、提出处置方案;采集烟花爆竹产品样本送检测部门依照检测标准要求进行检测,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提供科学依据。

5.4基础设施及信息保障

交通、电信、供电、供水、供气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逐步形成并不断提升快速恢复被损坏道路、水、电、气、通信等设施的能力,保证应急指挥通讯系统畅通,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灾后恢复。必要时可紧急调用或征用其他部门和社会通讯设施,确保指挥信息畅通。

5.5物资与运输保障

根据救援需要,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下,保证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实现快速、及时供应到位。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相应救灾物资的生产调拨、紧急供应和运输保障。

5.6医疗卫生保障

卫计部门要全面掌握医疗资源信息,尤其是专科救治方面的资源信息,尤其是针对爆炸导致的内外伤及烧伤等救治机构的数量、可用病床、技术力量和水平等,督促、指导相关医疗机构应根据烟花爆竹燃烧爆炸伤害的特点制定抢救预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应急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等的监督管理,保证所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掌握抢救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供应来源。

5.7资金保障

企业应当做好应急救援和医疗救护必要的资金准备。当事故责任单位暂无力承担时,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对全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以及应急管理(日常办公、演练、应急物资储备和动力储备)所必需的专项资金,由市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5.8社会力量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现场指挥部可调动事发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和志愿者配合应急救援工作。

6.培训与演练

6.1应急培训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或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培训。市有关部门组织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6.2应急演练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或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综合演练。各专业应急机构、各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市应急指挥部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演练。应急演习可采用桌面推演、功能演练和全面综合演练等形式。

7.奖惩措施

7.1奖励

在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2责任追究

在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责任追究。

1)不按照规定制定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拒绝承担事故灾难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故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5)有其他对事故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以及外地发生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需根据事故教训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时,由市安监局组织修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修订后的预案应按照预案发布程序重新发布。

8.2本预案与其他预案的关系

本预案为《达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下的市级专项预案。

当发生地震、雷暴等自然灾害造成烟花爆竹爆炸等次生灾害时,本预案与达州市各种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启动。

当本预案的上级预案启动时,本预案服从于上级预案。

8.3预案附件

1)应急组织指挥结构示意图

2)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通讯录

3)应急救援专家组人员名单

8.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8.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1.应急组织指挥结构示意图

2.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通讯录

3.烟花爆竹应急救援专家组成员名单

 

 

 

 

 附件1 

   

 

 

 

 

 


2

 

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通讯录

 

挥: 市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石卫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电话:18008188608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电话:13982893111

周嘉荃  市应急办主任     电话:13568345345

   市环保局局长     电话:13989160012

    员:蔡飞舟  市委宣传部副主任  电话:15082897622

    市安监局副局长   电话:13882873456

许高山  市公安局副局长   电话:18081530060

郑生权  市消防支队副支队 电话:13982847798

贺长忠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 电话:13882818999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电话:13882885366

杨晓东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电话:13882845493

王国庆  市卫计委副主任   电话:18982850999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电话:13980195525

    市质监局副局长   电话:13882882111

    市住建局副局长   电话:13568188133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电话:18080683333

陈泽健  市监委会 副主任   电话:13700926601

徐洪刚  市气象局 副局长   电话:18982801237

张登全  市民政局副局长    电话:13882853333

邓发成  市财政局副局长    电话:13508250539

尹东胜  市应急救援支队支队长   电话:15882976777

   国网达州供电公司总经理     电话:18281122057

    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电话:13982800000

   达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电话:13908242088

   达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电话:18381981953

王映忠  中国电信达州分公司总经理    电话:18982895168

周林波  中国移动达州分公司总经理    电话:13982850202

顾军涛  中国联通达州分公司总经理   电话:18602896688

 


3

 

烟花爆竹应急救援专家组成员名单

 

 

技术职称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李德钊

高级工程师

四川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质量检测站

13890806318

庞承锐

高级工程师

四川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质量检测站

13508277001

蓝泽刚

高级工程师

四川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质量检测站

13990808996

 

工程师

四川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质量检测站

18181133733

 

工程师

四川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质量检测站

19990716111


主办单位:达州市应急管理局 备案证号:蜀ICP备2021013039-1号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巴渠东路97号 联系电话:0818-2388659 2377753 邮编:635000
备案编号:51170202000231 网站标识码:5117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