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市安委〔2012〕10号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级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方案
2012年9月10日
附件
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近期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特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职责规定》的各项工作措施,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时间
(一)市政府综合组:9月1日至10月30日。
(二)市政府异地交叉检查组:9月1日至9月20日。
(三)市政府暗访检查组:9月1日至10月30日。
(四)行业专项检查组:9月1日至年底。
三、检查范围
全市各地、各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民爆物品、建筑施工、教育、特种设备、消防、水利、旅游、铁路、民航、农机、林业、渔业船舶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政府方面:
1.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大力推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工作措施情况。
2. 贯彻落实《达州市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展情况。
3. 贯彻落实近期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情况。
4. 落实汛期安全措施,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等情况。
5. 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实省、市公告隐患督查督办等情况。
6.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情况。
7.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追究责任,吸取教训,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
8. 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措施,研究制定和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企业方面:
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 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 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 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安全宣传、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五、检查方式
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检查,政府综合督查,各县(市、区)异地交叉检查,政府暗访巡查”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负责;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负责;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对所属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负责。综合督查由市政府组织;专项检查由市级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业管理部门分别牵头组织实施。
六、检查分组情况
(一)市政府四个综合检查组
第一组:组长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局、市交警支队
检查片区:通川区、达 县
第二组:组长单位:市经信委
成员单位: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市公安局
检查片区:万源市
第三组:组长单位:市安监局
成员单位: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检查片区:大竹县、渠 县
第四组:组长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委
督查片区:宣汉县、开江县
(二)市政府七个异地交叉检查组。
第一组:组长:开江县政府分管领导
成员:开江县有关部门安全监管工作同志
检查地:通川区。
第二组:组长:宣汉县政府分管领导
成员:宣汉县有关部门安全监管工作同志
检查地:万源市。
第三组:组长:万源市政府分管领导
成员:万源市有关部门安全监管工作同志
检查地:达县。
第四组:组长:大竹县政府分管领导
成员:大竹县有关部门安全监管工作同志
检查地:宣汉县。
第五组:组长:通川区政府分管领导
成员:通川区有关部门安全监管工作同志
检查地:大竹县。
第六组:组长:达县政府分管领导
成员:达县有关部门安全监管工作同志
检查地:渠县。
第七组:组长:渠县政府分管领导
成员:渠县有关部门安全监管工作同志
检查地:开江县。
(三)市政府三个暗访组。
第一组:组长:市监察局分管领导
成员: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安监局、市电视台工作同志
检查地:达县、通川区、开江县。
第二组:组长:市政府督查室分管领导
成员: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安监局、市电视台工作同志
检查地:宣汉县、万源市。
第三组:组长:市安监局分管领导
成员: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安监局、市电视台工作同志
检查地:大竹县、渠县。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此次安全生产督查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
(二)深入开展。各地各部门要做到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务求实效。各地要分地区、分行业领域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
(四)严格值守。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调度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节日期间和党的十八大期间,各地各部门每天17:00时前要向市政府应急办和市安办报告当天安全生产相关情况,坚持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各地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对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主要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和事故处置工作,并按规定上报相关情况。
各督查组要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抓好跟踪落实,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全市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