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达州市召开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由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德春主持。各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主要领导、分管负责人、相关科(股)室负责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监察执法四处、川煤华荣达竹中心负责人,全市正常生产矿井、保留矿井和升级扩能改造主体矿井业主(矿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组织观看了《生命重于泰山》、《雪的教训》、《大竹县观音煤矿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等警示教育片。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袁健通报了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推进情况,总工程师雷华旭传达学习了国家、省、市关于煤矿安全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并提出工作要求。
会议强调:当前,全市煤矿数量多、产能小、基础条件差、采掘工艺落后、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弱的现状还未根本改变,特别煤矿依法办矿意识淡薄,非法违法违规生产思想依然存在。
一要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要以“煤矿安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全面开展安全警示及法律法规教育,提高煤矿法律法规意识。
二要严密驻矿盯守。各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紧盯生产(建设)煤矿,严格落实“一矿一专班”、“一矿一指导组”制度,实施分类监管、精准监管。
三要严厉打非治违。对煤矿非法违法行为“零容忍”,绝不手软。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实施上限处罚、停产整顿等直至依法关闭。
四要严控安全风险。督促各煤矿企业对照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全面梳理排查,对排查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全覆盖、无死角消除安全隐患。
五要严查超限报警。要加强各类超限报警管理,强化煤矿企业监测监控系统与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检查指导,对出现瓦斯、一氧化碳超限报警的,一律先停产一个月后处罚。
六要加快分类处置。各县(市、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一方面:对照产业政策和安全条件标准进行分类,制定升级改造“一矿一策”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细化责任,完善措施,倒排工期,确保按期按期完成。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四无”(无良好基础、无安全保障、无发展前景、无经济实力)煤矿关闭退出,从根本上减少安全风险,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