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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解读
时间:2022-08-25 16:04:24 来源:调查评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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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达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达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安办结合达州实际情况,起草了《达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均作出了明确要求。同时省委、省政府将此项工作作为各市(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内容之一。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举报投诉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作用,最大限度的调动我市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达到消除我市各级各部门监管盲区、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的目的,市安办结合达州实际情况,起草了该《办法》。


二、起草过程


2021年9月,根据工作安排市应急局开始着手起草《办法》相关工作,印发起草工作方案,成立起草领导小组、组建起草专班。10月—11月,针对办法起草涉及内容开展专项调研。12月,形成初稿。2022年1月—3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以市安办名义两次发函征求各县(市、区)安办,达州高新区安办、达州东部经开区安办、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共收到修改建议2条,采纳修改建议1条。并召开专家评审会,形成风险评估报告,通过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经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同意,提请市政府审定。


三、主要内容


《办法》分五章,共26条。第一章总则,阐述了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定义及判定标准、工作原则、受理和查处部门、奖励资金渠道等内容作出规定。第二章奖励范围和标准,对奖励范围、除外情形、奖励标准等内容作出规定。第三章办理流程,明确了举报方式,对受理、核查、回复、办结时限和奖金发放程序等环节作出规定。第四章监督管理,对上级督办事项、举报人和举报处理人的义务和责任分别作出规定。第五章附则,对实(匿)名举报定义、地区和部门实施方式、施行日期等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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