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达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达市安监[2015]100号)要求,经开区认真组织开展非煤矿山汛前安全大检查。
检查中发现,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认真落实企业防汛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履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针对汛期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全面布置安排了防汛渡汛工作,强化防汛渡汛措施,严防事故发生,整体情况较好。但是也有个别企业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一是凯能建材覆土清理不到位,容易引发泥石流,现场警示标志设置不够;二是创新矿石场“六大系统”不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建设;三是幺塘乡丫口村石材厂非法开采,安全措施不到位;四是多数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没按规定达标;五是尾矿库在库区内非法建设;六是鑫业石材厂井下有积水。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与企业相关负责人交换了意见,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