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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区全面落实应急救援主体责任
时间:2020-07-29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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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健全应急救援救灾管理体制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即区级应急委员会和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均设在区应急管理局,由应急管理局长任主任,相关核心应急救灾部门负责人为副主任,负责两委的日常工作。二是制定两委工作规则及办公室工作细则。建立各级减灾委员会与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等信息会商、联勤联动等协同工作制度。三是建立稳定信息员队伍。今年以来,我区以乡镇部门为重点,以村社为主体,全区形成了区----村三级纵向报灾体系项目,现有乡村一线报灾员646人。

  (2)强化各级应急救灾主体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原则,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一是在应急救灾工作中,对达到区级应急响应等级的灾害事件,区委、区政府在灾害应对中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二是对未达到区级应急响应等级的灾害事件,乡镇党委、政府在灾害应对中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三是对达到市级应急响应的自然灾害事件,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按规定开展应急救援,承担相应责任。

  (3)健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制度。一是对达到区级应急响应的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乡镇党委、政府为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二是对未达到区级应急响应的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由受灾乡镇党委、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自己组织开展,责任主体是受灾村社,实施主体是受灾群众。三是对达到市级自然灾害响应的,区委、区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规定程序开展灾后重建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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