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1-3月全市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12-05-21 18:43:2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今年1-3月全市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安全生产总体情况

  1-3月,全市发生安全事故49起,死亡17人,受伤46人,直接经济损失63.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31起、下降38.8%,死亡人数增加5人、上升41.7%,受伤人数减少8人、下降14.8%,直接经济损失增加8万元、上升14.4%。

  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

  道路交通:发生事故40起,死亡9人,受伤46人,直接经济损失18.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9.1%,死亡人数下降10%,受伤人数下降14.8%,经济损失上升85.7%。

  工矿商贸:发生事故5起,死亡7人,直接经济损失3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上升400%、600%、600%。其中,煤矿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上升200%、200%、200%;建筑施工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冶金发生事故1起,死亡3人,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

  火  灾:发生事故4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9.5万元。与去年同比,事故起数下降88.6%,死亡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下降76.4%。

  水上交通、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农业机械等行业没有发生事故。

  三、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情况

  1-3月全市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及以上的较大事故1起,为达钢“2.05”铁水喷溅事故,造成3人死亡。去年同期无较大事故发生。

  1-3月全市没有发生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

  四、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1-3月,全市安全事故共死亡17人,占省下达控制指标127人的13.4%,占控制指标进度目标的53.5%,在控制指标进度目标内。较大事故起数占省下达控制指标5起的20%,在控制指标进度目标内。

  通川区  发生事故17起,死亡4人,死亡人数占市下达控制指标12人的33.3%,占控制指标进度目标的133.3%,超控制指标进度目标。其中,道路交通发生事故16起,死亡3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市下达控制指标11人的27.3%,超控制指标进度目标;火灾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煤矿没有发生事故。

  达  县  发生事故10起,死亡2人,死亡人数占市下达控制指标21人的9.5%,占控制指标进度目标的38.1%,在控制指标进度目标内。其中,道路交通发生事故10起,死亡2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市下达控制指标13人的15.4%,在控制指标进度目标内;煤矿没有发生事故。

  宣汉县  发生事故2起,无人员死亡。其中,火灾事故2起,其他行业领域没有发生事故。

  万源市  发生事故3起,死亡1人,死亡人数占市下达控制指标19人的5.3%,占控制指标进度目标的21%,在控制指标进度目标内。其中,道路交通发生事故3起、死亡1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市下达控制指标14人的7.1%,在控制指标进度目标内;煤矿没有发生事故。

  大竹县  发生事故5起,死亡4人,死亡人数占市下达控制指标19人的21.1%,占控制指标进度目标的84.2%,在控制指标进度目标内。其中,道路交通发生事故2起、死亡1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市下达控制指标13人的7.7%,在控制指标进度目标内;煤矿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占市下达控制指标6人的50%,超控制指标进度目标。

  渠  县  发生事故7起,死亡2人,死亡人数占市下达控制指标18人的11.1%,占控制指标进度目标的44.4%,在控制指标进度目标内。其中,道路交通发生事故6起、死亡2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市下达控制指标14人的14.3%,在控制指标进度目标内;煤矿没有发生事故。

  开江县  发生事故3起,无人员死亡。其中,道路交通事故3起,其他行业领域没有发生事故。

  总体来看,今年1-3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起数在省下达控制指标进度目标内,宣汉县、开江县保持安全生产事故零死亡。但从事故分析看,当前存在的几个问题须引起高度重视:一是四项指标同比“两升两降”,尤其是死亡人数同比增加5人,上升41.7%。二是煤矿事故多发,死亡人数大幅上升,同比增加2起、多死亡2人,上升200%。三是个别地区超进度指标,通川区总死亡人数、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大竹县煤矿事故死亡人数超进度指标。四是道路交通事故总量仍然偏大,发生事故40起,占事故总数的81.6%。

  春夏季节是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一树立、三坚持、三强化”为重要抓手,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降低事故总量,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