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安监局,各相关企业:
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意见通知》(达市府办〔2012〕20号)的工作要求,现将《2012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2012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体要求,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落实责任、深化整治、基础建设、科技支撑、强化监管为抓手,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
(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危险化学品伤亡事故;
(三)全面推进标准化工作,全面完成化工企业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
三、工作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
1. 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1)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现状调查,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地下输送管道专项整治;督促安全防护距离不够的化工企业制定搬迁或关停计划并抓紧落实,力争在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区内安全风险高的化工企业搬迁转产或关闭工作。
(2)加强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全面完成化工企业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新建化工企业要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启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设施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自动化监控系统改造完善工作,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任务。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开展危险源普查,启动重大危险源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档案,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控制。
(3)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制度。制定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办法,对基础薄弱、设施设备陈旧、管理混乱等容易发生事故的危化企业以挂牌公告、定期检查、定期通报、专家会诊、定点联系和约谈等多种方式实施重点监管。
(4)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监督管理。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尤其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建设项目必须开展设计安全审查。建设项目设计单位要按照《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3033-2010)的要求,开展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安全审查(HAZPO审查)。要把建设项目设计安全审查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结合起来,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监督管理,对由于设计不完善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设计单位的责任。
(5)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以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等为契机,针对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特点,细化许可条件,修订完善相关安全许可工作细则,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严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许可准入关口。
(6)加强化工园区(包括工业集中区)安全一体化管理。对现有工业园区进行整体安全风险评估,科学规划园区产业链,优化园区内企业布局,严格企业入园条件。工业园区要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构建园区一体化管理信息平台,实施园区一体化封闭管理。
2. 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7)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文件精神。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8)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推动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全面开展达标创建和评审工作,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创建工作,在2012年底基本实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达到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规模以上经营企业达到三级以上水平。着力培植标准化一级达标示范企业。
(9)深化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督促企业制定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科学规范的年度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及时跟踪企业查出的整改情况,保证排查治理效果;逐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住处系统。在涉及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设计和运行阶段全面推广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
(10)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按照《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3034-2010)要求,指导企业全面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3、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基础建设,推动重点难点工作落实。
(11)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工作。全面清理在建危险化学品项目,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擅自变更建设范围等非法违法行为并依法严厉处罚;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加强对停产、关闭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
(12)积极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推进“六大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3)科学规划化工行业安全发展布局。继续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制定和实施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抓住调整产业结构的有利时机,淘汰安全生产条件差的企业,推动城区和风险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进入化工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强化城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做到产业布局调整与城市建设规划相结合、城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与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相结合,促进城市本质安全水平提升。
(14)加快先进适用新装备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继续推广使用液化气体(有毒液体)万向管道充装系统,加快实现所有危险化学品自动计量充装;进一步规范阻隔防爆技术的推广应用,安全防护距离不够或城镇人口密集区、重点目标周围、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站及撬装式加油装置必须安装阻隔防爆装置;安全风险大的和大型化工装置推广装备紧急停车系统(ESD)或安全仪表系统(SIS);所有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全部安装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介质泄漏报警仪表。
(15)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和应用。完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系统,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力争在2013年实现行政许可网上申报和审批。各地各相关企业报送企业安全生产月报、季报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月报、季报表,企业生产经营事故情况月报表。
(16)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专项督查与调研,推动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重点
1. 落实企业管理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依法落实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并落实管理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的指导意见,指导企业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销售负责人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
2. 强化监督检查。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日常抽查、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监督检查全覆盖。重点检查企业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件》(国务院令第445号)、保持颁证条件的情况和产量、销售量、流向、销售台帐等情况。
3. 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加强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数据的审核工作,对信息系统中下级上报数据和本级上报数据认真进行审核,确保填报数据的完整性、准备性;核查现有数据,消除错误数据、无效数据和不规范数据;加大对季报、年报等数据填报力度;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颁证季报以及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年报工作。
4. 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行政许可。严格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源头管理,认真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备案证明的颁证、延期和换证工作,进一步提高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水平。
5. 加强培训考核力度。按照省局的要求,今年将组织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操作人员培训,提高信息系统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完整,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结合换证工作,适时组织开展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提高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和管理水平。
6. 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充实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人员力量;进一步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基础管理,建立专门的执法检查档案和统计台帐;积极探索创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
7. 加强协作,共同推进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加强与公安、商务和工商等相关部门沟通,积极配合,共同推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积极参与禁毒委及其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有关工作,认真完成分工任务,积极参与“6.26”国际禁毒活动,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夕,组织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专项督查,并开展好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