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队、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2011年度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暨优秀环卫工人命名大会”和“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城乡环境治理办〔2012〕22号文件统一部署,我局决定从4月20日至5月20日期间,在全局开展“持续推治理,整洁迎五一”活动,现将《市安全监管局机关“持续推治理,整洁迎五一”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市安全监管局机关“持续推治理整洁迎五一”活动方案
根据省市全面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安排部署,按照市城乡环境治理办〔2012〕22号文件具体要求,为确保我局“持续推治理,整洁迎五一”活动的有序开展,以优美、整洁的城乡环境和和谐、祥和的氛围迎接“五一”节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制定我局“持续推治理,整洁迎五一”活动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改善面貌、提升环境、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的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持续推治理,整洁迎五一”活动,在本部门大力开展“持续推治理,整洁迎五一”活动的宣传工作,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持续推治理,整洁迎五一”活动氛围,提高文明卫生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努力创建优美、整洁的机关工作环境,树立“风气正、作风实、好学习、肯干事、讲团结、构和谐”的团队精神,进一步提升机关形象,达到“持续推治理,整洁迎五一”活动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深入开展。
二、工作重点
(一)净化美化工作环境。要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推治理,整洁迎五一”活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的“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结合起来,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推治理,整洁迎五一”活动作为我局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创建和谐政务环境的重要手段。机关各科、室、队、中心要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本次活动,集中30天时间,开展治理活动,加强干部职工的行为养成,强化内部管理,正规办公秩序,改善机关面貌,营造良好的工作、政务环境,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树立我局良好的内外形象,使机关环境面貌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取得较大变化。
(二)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广大机关干部职工要树文明新风、创优美环境、创优美家园、做文明职工,努力做到机关环境整洁卫生,不留死角,养成文明、健康、有序的工作和生活方式,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同时积极参与有利于治理生态环境、美化办公区和住宅区环境的各项公益活动,积极倡导和弘扬机关的文化品格与精神品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文化认同感、归宿感和自豪感,形成构筑凝心工程、纯洁机关风气、体现平等竞争的良好氛围。
(三)营造整洁优美环境。对干部职工开展“除陋习、树新风”和治‘五乱’的素质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深入治五乱、整洁迎五一”攻坚月活动的意义、目的,使每个职工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自觉抵制乱扔、乱倒、乱吐、乱画、乱张贴、乱搭建等不良卫生行为,全体干部职工要紧急行动,全力投入到创建美好、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中。加强局机关驾驶员宣传教育,严禁出现“车辆乱停”、“酒后驾车”等违规、违法交通行为,认真实施“缓堵保畅”工程,鼓励广大安监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有利于治理生态环境、城市煤油烟和噪声污染治理的各项公益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推治理,整洁迎五一”活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局机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推治理,整洁迎五一”活动领导小组,其组织人员如下:
组长:周先文
副组长:岳万刚、游志明、尹东胜、彭玮、陈德清、邹云
成员:各科、室、队、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内,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各科、室、队、中心要按照工作要求和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二)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局机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推治理,整洁迎五一”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大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推治理,整洁迎五一”活动的督查检查力度,对在本次中做出突出成效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督促相关科室及时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考核,促使本次活动质量的整体提升和全面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