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5-08 00:28:57
各县(市、区)安办,市级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建设施工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川安办〔2015〕3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预防和遏制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和落实防范措施为手段,以遏制建设工程领域事故为目标,集中整治,突出重点,夯实基础,促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总体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整治工作,落实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管理责任,提高从业人员遵法守规意识,降低施工现场系统性安全风险,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全部具有施工方案,并按照方案组织实施,有效预防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起重机械、桥梁、隧道、深基坑、高边坡等施工事故的发生,继续对建筑施工较大以上事故实行“零控制”。

  三、整治范围及落实重点

  突出现场、深入一线,在各类建设工程现场开展“六整治五落实”工作。

  (一) 突出整治6类分部分项工程:

  1. 基坑支护;

  2. 土方(隧道)开挖;

  3. 脚手架;

  4. 模板支撑体系;

  5. 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

  6. 高陡边坡作业等。

  (二)突出在施工现场落实5项规定:

  1. 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

  2. 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审批或论证;

  3. 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 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

  5. 施工方案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四、整治内容

  (一)开展预防坍塌事故的专项整治

  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管,强化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的论证、审批审核、现场实施情况监督;积极开展针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重点跟踪加强监管,提高检查频率频次等措施,督促责任主体全面履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控制重大危险源,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预防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事故的专项整治

  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检验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严格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和使用登记制度;明确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各方的主体责任,查找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等环节的漏洞,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检测、验收和使用的规范化、程序化管理,作为专项整治重点的工作来抓;加强从事起重机械设备相关企业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管,强化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继续保持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检查目标明、频率高、查处严的高压态势,严格参建各方的责任落实和追究制,保障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三)切实抓好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进一步加强深基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管理,确保汛期建筑工地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针对汛期可能出现的大风、暴雨、雷击等极端恶劣气候,抓好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等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对施工现场的宿舍、食堂、办公室和仓库临时设施的安全状况的排查工作;加强对位于学校、集贸市场、城区人行路边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现场临时围墙的安全检查。汛期施工期间,要严格执行施工、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切实做好汛期值班和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和专家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能及时妥善进行处置。

  五、实施步骤

  此次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整治工作从5月15日至12月2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部署启动(2015年5月15日至7月31日):各地、各部门根据本辖区、本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特点,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查找问题,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二)第二阶段,自查自纠(2015年8月1日至9月30日):各地、各部门要指导、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专项方案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

  (三)第三阶段,检查督导(2015年10月1日至11月15日):各地、各部门要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重点开展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工程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专项方案方面的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四)第四阶段,总结分析(2015年11月16日至12月20日):各地、各部门要对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归纳、分析,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成立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成都铁路局达州建设指挥部等部门参加的达州市建设施工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组织领导、协调部署相关工作。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建设工程的实际,制定目标明确、内容具体、重点突出、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迅速开展行动。

  (二)把握重点环节,强化责任落实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认真组织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按职责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季度汇总专项行动情况。市县两级政府有关部门每月一次的频次,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暗访抽查。重点检查工程项目中涉及的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及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按照相关程序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情况,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对方案的审核签字等情况。市安委会办公室将于6月中旬、9月中旬组织进行检查,10月中旬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为迎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在6月下旬、9月下旬、10月下旬的督查做好准备。

  (三)严格执法,严肃问责

  依照《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施工现场无施工方案、不按施工方案及操作规程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并予以经济处罚;发现重大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专项行动期间因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导致生产事故的,一律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广泛宣传。积极引导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分析、总结、评估。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地区、企业要认真总结好经验,加以推广。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要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积极引导各方参建主体扎实开展工作,力求取得实效。

  请各县(市、区)安办、市级有关部门将实施方案于5月25日前,专项行动实施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分别于7月1日、10月1日前,专项行动总结于12月15日前报送达州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 旭 电话:0818-2376845 13982876000

  QQ邮箱:250053709@qq.com

  附件:

  1. 达州市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情况汇总表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