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督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15-09-21 23:51:05
  为认真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深刻教训, 切实抓好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8月15日至19日,我局组织安全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达州销售分公司7101油库、四川达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市汇鑫能源有限公司、达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加油站、中石油渠县汇西加油站、宣汉县金源加油站等企业进行了安全检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正在迅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迅速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的再培训,落实了隐患整改资金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建立了隐患排查台账,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较好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教育培训个别申请表领导审批栏未签署意见;隐患排查台账未按照隐患排查“五到位”要求建立和落实(缺整改资金项);硫酸储罐区导静电连接线损坏;液氨储罐区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连接线不防爆,液氨储罐区值班室电器线路不防爆;重大危险源告知牌不规范;厂区部分标识缺失(缺岗位职业危险告知标识、限高标识)。

  四川达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甲醇装载台防静电夹失效;天然气制甲醇装置2个视频监控探头损坏;二甲醚装置风向标损坏;苯加氢中间罐区仪表控制线穿线管锈蚀严重;未设置重大危险源告知牌。

  达州市汇鑫能源有限公司:LNG储罐顶部左右2个气体检测报警数据漂移,需及时校验;厂区及LNG罐区内杂草较多,需及时清除;重大危险源告示牌内容不实;企业隐患整治台账建立不规范;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未及时修订完善。

  三、要求检查组分别向经开区安监局、通川区安监局、宣汉县安监局及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通报了检查情况,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措施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确保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