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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纸厂沟煤厂越界开采对宣汉县覃家沟煤矿造成重大隐患和巨大损失查处情况的回复
发布日期: 2016-01-27 18:06:22
宣汉县斌丰矿业公司覃家沟煤矿:
你矿《关于开江县天师矿业有限公司(纸厂沟煤矿)越界开采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和巨损的紧急报告》(宣斌覃〔2016〕1号)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开江县安监局和开江县国土资源局组成联合调查组,于2016年1月20日到开江县纸厂沟煤矿进行了核查。现将查处情况回复如下:
一、开江县纸厂沟煤厂基本情况
该矿是经批准的建设矿井。2009年12月《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开江县天师镇纸厂沟煤厂扩建工程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开发利用方案)的批复》(川经煤炭函〔2009〕1684号)批准该矿《初步设计》,2010年2月《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江县天师镇纸厂沟煤厂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批复》(川煤监审批〔2010〕 64号)批准该矿《安全专篇》,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2010年7月开江县经委以《关于同意开江县天师镇纸厂沟煤厂扩建工程开工的通知》(开江经委行审〔2010〕10号)同意该矿开工建设,建设工期25个月,因政策性停工和修改设计,2013年10月开江县经信局以《关于开江县天师镇纸厂沟煤厂政策性停工时间和设计修改影响的停工时间不计入建设工期的批复》(开江经信〔2013〕147号)将其工期延至2014年2月底,2014年3月开江县经信局以《关于开江县天师镇纸厂沟煤厂政策性停工时间不计入建设工期的批复》(开江经信〔2014〕40号)批准扩建工程至批准复工之日起顺延17个月。2015年11月18日开江县安监局对该矿检查时因“五长”、“五科”和技术人员配备不齐等问题作出立即停止井下作业的处理决定。
二、对开江县纸厂沟煤厂越界开采造成重大隐患的核查情况
2016年1月20日联合调查组深入该矿+650米水平平硐现场核查时,发现该矿+650米水平平硐550米八字口向前25米处有一密闭墙,密闭墙上用红色油漆标注:“开江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1月18日封”。经调查得知:2016年1月7日,宣汉县覃家沟煤矿向市国土资源局举报开江县纸厂沟煤厂+650米水平越界开采其煤炭资源。市国土资源局立即组织开江县国土资源局和宣汉县国土资源局对开江县纸厂沟煤厂井下进行了现场勘测:该矿+650米水平平硐550米八字口向前25米处有封闭墙(没标明封闭时间),执法人员核实采矿许可证、井上下对照图,发现该密闭点已至矿边界。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开江县国土资源局督促其在矿界内重新用条石砌墙,水泥砂浆抹面,标明封堵时间和单位,并责成开江县国土资源局和宣汉县国土资源局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其越界采矿。
三、处理意见
(一)现场处理意见
针对现场核查情况,对开江县纸厂沟煤厂作出了以下处理意见:一是责令该矿立即停止建设。二是按照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川安监函〔2016〕1号)要求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报开江县安监局审核后进行整治,整治结束经开江县安监局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建设。
(二)对越界行为的处理意见
由于国土资源部门前期已对越界行为作出了处理,该矿已退回本矿开采范围,开江县国土部门已作了永久密闭,无法对违法所得进行测算,故要求该矿不得打开该密闭,开江县国土部门定期巡查,开江县安监部门将此作为监管重点。
达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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