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森林防灭火督导工作方案》的通 知

发布日期: 2023-01-16 10:21:46

 

达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森林防灭火督导工作方案》的通   

 

各县(市、区)、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市级相关部门

现将《2023年森林防灭火督导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3113


2023年森林防灭火督导工作方案

 

根据我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三张清单”“一项承诺书”等制度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森防指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2023年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督导,特制定本督导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督促各地各部门全面落实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落地生根,着力提升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整体水平。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落地,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推动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健康发展。

二、督导对象

达州市全域包括各县(市、区)森防指成员单位、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及涉林乡镇等,以达川区、万源市、宣汉县、渠县四个中火险区为重点。

三、方式及内容

督导小组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深入乡村、林区和农户,通过明察暗访、实地抽查、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督导内容见附2。全面掌握实情,及时发现问题,推进整改落实,督促指导工作。各督导组将发现的问题,当日反馈至本地森防指办公室。

四、人员组织

抽调市森防指办成员单位业务熟悉的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成立8个督导组,每组成员2-4名,设组长1名,组长由市级相关部门副县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担任(见附件1);市森防指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达州全域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督导。

五、时间安排

202311日起至2023531日结束,各督导小组月上、下半月不少于1次督导。同时在元旦节、春节、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等重要节点和国省两会“3.30”、登高节、中元节等重点时段,须开展不少于1次督导(各督导组也可结合工作实际加大督导频次。)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督导小组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对督导地区实行包干负责,制定督导工作计划,按计划组织实施;各督导组未按要求开展督导或督导力度不够的,我办将以两书一函方式,点对点通报相关督导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及时发现问题。照督导清单,逐项检查核实。各小组在督导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市森防指办公室,按照“两书一函”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其中的风险隐患问题,要及时反馈当地森防指,并督促整改落实。

(三)强化工作保障。所需车辆由督导组组长单位提供,各成员单位派出人员发生费用由原单位承担。被督导检查地区要积极配合,按照规定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四)严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要求,不增加基层负担,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形式主义。

(五)提交书面报告。各督导小组每次督导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内将督导检查记录表(见附件3)报市森防指办公室,520日前,形成整体督导报告书面报市森防指办公室。市森防指办公室联系人:陈刚,电话:13778300760电子邮箱:164881165@qq.com

各县(市、区)、达州高新区,达州经开区比照开展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