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单部门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 2023-11-23 15:55:29

抽查类别抽查事项检查对象抽查依据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监管对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政检查安全生产管理类违法《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对烟花爆竹的监管对烟花爆竹零售的行政检查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条第一款: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施许可证制度;第十九条第二款: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对烟花爆竹的监管对烟花爆竹批发的行政检查安全生产管理类违法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条第一款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施许可证制度。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将批发许可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安全监管部门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安全监管部门。
对烟花爆竹的监管对烟花爆竹生产的行政检查安全生产管理类违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九条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在投入生产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审查申请,并提交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安全审查初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对危险化学品 经营的监管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行政检查安全生产管理类违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第十条第二款:申请经营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第十三条第二款:经营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日内,将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第十三条第三款:经营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日内,将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对危险化学品 经营的监管对一般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行政检查安全生产管理类违法1、《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主席令第十三号)第六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对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对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法》
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法》
对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对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法》
对建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对建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建材企业《安全生产法》
对一般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