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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近期我们单位在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比以往扩大了很大面积,想咨询一下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级部门(无法人资格)负责人是否属于 基层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基层单位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这种二级部门负责人是否需要参加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培训考核。 安法及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13 等都是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有说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该是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这里是否涵盖二级单位负责人,班组长等情况?感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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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先生: 您好!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年1月1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公布,根据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涵盖二级单位负责人。法宣科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告知了相关信息。(回复单位:达州市应急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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