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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达州市、宣汉县应急管理局领导 尊敬的领导: 您好! 首先,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和生活的关心与支持。作为一名长期在外工作的消防员,我深感家乡的关爱和期望。在这片熟悉的土地上,正是您们和家乡人民的支持,成就了我们为社会和集体无私奉献的力量。今天,我怀着一颗真诚而激动的心情,向您提出一个恳切的诉求,希望能够得到您的理解与支持。 我了解到,目前宣汉县应急管理局的送牌匾政策主要针对一等功和二等功的获奖消防员,表彰那些为集体、为社会作出卓越贡献的先进个人。这项政策无疑是对获奖人员辛勤努力的极大肯定和激励。而对于我们这些在一线拼搏的消防员来说,无论我们获得的是一等功、二等功,还是三等功,都是对我们的工作和奉献的认可。三等功不仅代表了我们在工作中的责任和担当,更是对每一位消防员坚守岗位、付出的不懈努力的褒奖。 我诚恳地提出一个请求,希望贵局能够将三等功的获奖消防员纳入送牌匾的政策范围,让更多默默奉献的人,也能感受到来自家乡的荣誉与温暖。 事实上,许多其他地方已经开始将三等功的消防员纳入送牌匾的奖励政策。这种做法不仅让三等功获奖人员感受到来自家乡的关怀与尊重,也大大增强了我们这些在外工作的人员的荣誉感与归属感。这种奖项上的认可,不仅是对个人贡献的肯定,它更多的是对家乡人民的厚爱与支持,传递着家乡对我们付出的深情与敬意。 因此,我恳请领导能够从家乡对我们深深的爱与支持出发,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将三等功获奖消防员纳入送牌匾的范围。 再次感谢您在百忙中阅读我的诉求。我深知这项建议的提出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但我坚信,通过您的支持和关注,一定能够为更多辛勤付出的消防员提供一个更为公平、温暖的奖励政策。我们期待着家乡的支持与关怀,也期待着能够将这份荣誉带回家,让我们的家人因我们而自豪。 此致 敬礼!
回复内容

王先生: 您好!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感谢您为消防救援事业做出的默默奉献和辛苦付出。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根据《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应急【2020】88号),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对获得记三等功以上的个人颁发奖章和证书,寄发喜报和受奖通知书,并按规定发放奖励金,这些优待措施就是对立功人员的褒奖、鼓励和鞭策。据了解,因荣立平时三等功消防救援人员相对较多,大部分地区暂未将平时三等功人员纳入“送牌匾到家”范畴,相关政策您也可以向工作所在地消防救援机构咨询了解,您的建议我们将酌情考虑。市消防救援支队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回复,并告知了相关信息。(回复单位:达州市应急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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