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
您好!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感谢您为消防救援事业做出的默默奉献和辛苦付出。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根据《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应急【2020】88号),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对获得记三等功以上的个人颁发奖章和证书,寄发喜报和受奖通知书,并按规定发放奖励金,这些优待措施就是对立功人员的褒奖、鼓励和鞭策。据了解,因荣立平时三等功消防救援人员相对较多,大部分地区暂未将平时三等功人员纳入“送牌匾到家”范畴,相关政策您也可以向工作所在地消防救援机构咨询了解,您的建议我们将酌情考虑。市消防救援支队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回复,并告知了相关信息。(回复单位:达州市应急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