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 您好!来信已收悉。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执行,工贸行业企业需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备案。感谢您对我市应急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回复单位:达州市应急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5年5月8日)